问题就出在这里,我讨厌成熟,讨厌重复,讨厌应该,事实上,我讨厌我自己。这么多年来,我就是在这种讨厌中度过的。
我喜欢写作,是因为喜欢文学最初进入我头脑的样子。一部《红楼梦》容进了那么多高贵、优雅和尊严,当这一切不可避免地滑坡,我竖起了每一根毫毛注视着,感觉身体被裹挟着一起落进了深渊。我也喜欢卡夫卡,喜欢马尔克斯,喜欢博尔赫斯,喜欢米兰?昆德拉,喜欢米沃什……在他们后面还有举不胜举的名字,这些稀奇古怪的家伙,没有一个写着“应该”的文字,他们组成一支躁动的团队,一次又一次打破人们头脑的疆域,做着出格的事。
这就是我喜欢的。然而,作为一个才华有限的写作者,要跟上这些“怪物们”疯狂的节奏,不仅力不从心,还常常感到绝望。这就好比一名业余羽毛球爱好者,总想模仿顶级羽毛球选手的打法,基本就是作死。
但是,人生自古谁无死,不作死,也得死,不是吗?这么一想,就轻松愉快地选择了作死这条路。走上这条路,当然就会越来越难。因为每一次写作都要放弃应该,选择不应该。换句话说,就是挑战:挑战自己的神经,也挑战别人的神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