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 文
大统三年(537),北齐神武帝高欢兵分三路侵入国境,诸将都打算分兵抵抗,只有苏绰的意见与太祖一致。于是合力抵御窦泰,在潼关将其活捉。大统四年,苏绰加卫将军、右光禄大夫衔,封爵美阳县公,食邑三百户。后来又加通直散骑常侍衔,晋封伯爵,食邑增加二百户。大统十年,任大行台度支尚书,领著作郎,兼任司农卿。
原 文
太祖方欲革易时政,务弘强国富民之道,故绰得尽其智能,赞成其事。减官员,置二长,并置屯田以资军国。又为六条诏书,奏施行之。其一,先治心,曰:
译 文
太祖准备改革政治,致力于推行强国富民之道,所以苏绰得以尽量施展他的智慧才干,辅佐太祖完成改革。他主张裁减官员,设置二长,并设置屯田以资助军队和国家。苏绰又起草了六份诏书,奏请施行。第一条,是端正思想,具体内容为:
原 文
凡今之方伯守令,皆受命天朝,出临下国,论其尊贵,并古之诸侯也。是以前世帝王,每称共治天下者,唯良宰守耳。明知百僚卿尹,虽各有所司,然其治民之本,莫若宰守之最重也。凡治民之体,先当治心。心者,一身之主,百行之本。心不清净,则思虑妄生。思虑妄生,则见理不明。见理不明,则是非谬miù乱。是非谬乱,则一身不能自治,安能治民也!是以治民之要,在清心而已。夫所谓清心者,非不贪货财之谓也,乃欲使心气清和,志意端静。心和志静,则邪僻之虑,无因而作。邪僻不作,则凡所思念,无不皆得至公之理。率至公之理以临其民,则彼下民孰不从化。是以称治民之本,先在治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