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体来看,艾森克认为人类基本上是生物性的个体。人们生来就具备了一些先存的特性(predispositions)或特质(traits),对于环境中的刺激,会表现出一些特定的反应。每个人的生物性结构都与其他人不同,因此其所具有的特质,也会呈现出个别差异。艾森克认为这些特质可能在社会化的过程中,为配合社会要求而有某些程度上的改变,所以人们的行为乃是其遗传和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,只是生物性因素占了比较强的优势地位。
二、人格界定
艾森克认为人格是:“一个人的性格、气质、智慧和体质等,一个相当稳定而有持续性的组织,它决定了对于环境独特的适应。性格是指他在意愿行为方面比较长期而稳定的形态;气质乃是指他在情感行为方面比较持续而稳定的形态;智能乃指他在认知行为方面持续而稳定的形态;体质乃指他在身体形态和神经及内分泌比较长期而稳定的情况。”(Eysenck,1990,p.2)可以看出,艾森克强调稳定的特质是构成人格的基本单元,这些特质结合在一起构成类型(type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