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呵护婴儿民间手段
中国古人有着强烈的生命意识和家族观念,故而对新生命的孕育及保护异常重视,由此产生出对胎神的顶礼膜拜,对孕妇言行举止有着严格的规范。
怀孕期间孕妇会产生各种生理反应:头晕、呕吐、偏食、倦懒、无力、浮肿……用怎样的方式才能保护胎儿,使之安全降生,这是孕妇及其亲属十分关心的问题。古人认为有一些掌管妇女胎孕的神灵,称做“胎神”。在红纸上书“胎神在此”,贴在胎神所在的相应位置,可以使胎神安于所处,不去伤害胎儿。但如果已经触犯了胎神怎么办呢?那就必须请来法师书“安胎符”、“煞符”、“镇煞灵符”、“保胎灵符”等,或火化此符调水服下,或将符贴在触动了胎神的地方。
为确保家族香火的旺盛、婴儿的顺利成长,就需要制订种种旨在保证家庭平安的措施。首先在生育的时间上民间有自己的规定。中国传统生育活动中所谓“不举之月”的禁忌,即认为在正月、五月或七月出生的婴孩非常不吉利,会导致产妇甚至全家的灾祸,因此要尽量避免这几个月生产,甚至产下的婴儿要弃之不育。《风俗通义》说,正月和五月生的“子”会克父母的命,因为,“夫正月岁始,五月盛阳,子以此月生,精炽热烈,厌胜父母,父母不堪,将受其患。”正月和五月均为阳气特盛之时,此时出生的婴儿也会阳气炽烈,从而会对父母乃至全家造成危害。《后汉书·张奂传》更载有:“(武威)其俗多妖忌,凡二月、五月产子,及与父母同月生者,悉杀之。”本来婴儿何时产出与产出时的月份等的性质并无关系,但受直观类比联想思维方式控制的古人则认定有关,设若此时间婴儿出生,那只好采取“悉杀之”的惨烈措施。除有“不举之月”的习俗外,中国古代民间对一胎多子、连体或畸形胎儿、难产的婴儿等都有“不举”之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