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刘知几像
刘知几认为:小说分十类,偏记、小录、逸事、琐言、郡书、家史、别传、杂记、地理书和都邑簿,《山海经》是地理书。
中国古典文学体裁“小说”经过了漫长的发展过程,最初的“小说”与今日的小说概念相去甚远。“小说”一词,最早见于《庄子·外物》,云:“饰小说以干县令,其于大达亦远矣。”庄子所谓的“小说”,指修饰琐屑的言论,这一概念显然更接近于后世小说细分类别中的“琐言”或者“琐语”。古代文论史中,文体论是发展最早、价值最高的组成部分之一,早在南朝时,刘勰的《文心雕龙》中就研究或提及了包括骚、诗、乐府等35种文体。相比这些,“小说”的研究开始得较晚,最早的小说细分由唐代史学家刘知几提出,他从史学角度出发,将小说分为偏记、小录、逸事、琐言、郡书、家史、别传、杂记、地理书和都邑簿等十类。此后,明代的胡应麟从文学体裁的角度上,又将小说分为六类,即志怪、传奇、杂录、丛谈、辨订和箴规。到了清乾隆年间,官修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将小说的细分进一步精简为三类,分别是以《西京杂记》《世说新语》为代表的杂记,以《山海经》《穆天子传》为代表的异闻和以《博物志》《述异记》为代表的琐语。此外,西晋郭璞注《山海经注》还收录于《钦定四库全书·子部·小说家类·异闻之属》当中。可见,无论是唐代刘知几的“地理书类小说”还是《四库全书总目》的“异闻类小说”,小说一直被作为古代时《山海经》一书在文体上的基本定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