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汤生年不详,死于公元前115年,西汉杜陵(今陕西西安东南)人,因查处陈皇后巫蛊案及淮南王、衡山王谋反之事而得到汉武帝赏识,先后晋升为太中大夫、廷尉、御史大夫,与赵禹编定《越宫律》《朝律》等法律著作。
他用法主张严峻,实际执法过程中却不依法办事,而完全以皇帝的意旨为治狱准绳。皇帝希望判某人重刑,他就判那人重刑;皇帝希望对某人法外开恩,他就法外开恩。
张汤曾助汉武帝推行盐铁专卖、算缗告缗、打击富商、剪除豪强,深受汉武帝宠信,权势远在丞相之上。而且张汤为官清廉简朴,也是著名的廉吏,但这并不能掩盖其酷吏的本质。
张汤是典型的法家式官僚子弟出身,用平顶山学院历史学博士郝二旭的话说,这种官僚子弟“深谙政治惯例,通晓法律事宜,熟知技术性业务,施政采用实用主义学说,直接秉承最高旨意,严刑峻法,打击豪强及一切不利于皇权统治的力量,后世称他们为酷吏”。